政府性融資擔保辦法3月起施行,重點支持小微企業和“三農”
2月21日,財政部等六部門對外發布《政府性融資擔保發展管理辦法》,從3月1日起施行,辦法要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以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為主業,積極支持吸納就業能力強的小微企業和“三農”等經營主體,重點為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“三農”主體等提供融資擔保服務。支小支農擔保金額占全部擔保金額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80%,其中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占比原則上不得低于50%。鼓勵地方通過資本金補充、風險補償、擔保費補貼等方式提升機構擔保實力,更好發揮融資擔保“增信、分險、中介”作用,促進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高質量發展,助力經濟持續回升向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