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灣口岸試點11月20日起啟用“免出示證件”通道
11月18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發(fā)布關于在深圳灣、拱北口岸試點啟用“免出示證件”通道的公告。為進一步便利內(nèi)地與港澳地區(qū)之間人員往來,提升通關效率,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決定,在廣東省深圳市深圳灣口岸、珠海市拱北口岸,試點升級部分邊檢快捷通道,因私常往來港澳地區(qū)人員可經(jīng)“免出示證件”通道通行。自2024年11月20日起,年滿14周歲以上,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多次有效逗留、探親、商務、人才、其他類赴港澳簽注的內(nèi)地居民,以及持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(nèi)地通行證(含非中國籍)的港澳居民,且同意邊檢機關采集核驗面相、指紋等信息的,可選擇使用邊檢現(xiàn)場“免出示證件”通道通行,無需出示實體出入境證件。選擇其他查驗通道通行的,需持用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接受出入境邊防檢查。持有因公出入境證件的內(nèi)地居民,目前暫不適用“免出示證件”通道通行,仍應通過其他查驗通道接受出入境邊防檢查。
資訊監(jiān)督:樂衛(wèi)揚 021-26093827
資訊投訴:陳躍進 021-26093100
意见反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