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:上海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合作區稅收政策創新性強
在上海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合作區(以下簡稱商務合作區)建設中,在稅收制度設計方面將有什么具體安排?對此,財政部關稅司負責人王洪林2月29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,財政部積極支持商務合作區建設,圍繞商務合作區的發展目標和功能定位,財政部聚焦實施貨物高效管理和便捷行李物品管理,研究相適應的配套稅收政策,商務合作區可在適用綜合保稅區現有稅收政策的基礎上,疊加部分貨物進口免稅政策以及人員便利化措施,涉及免稅、保稅、退稅等稅收政策,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:一是賦予部分境外入區貨物免稅政策。二是對符合條件的境外入區貨物實施保稅政策。三是對境內區外入區的部分貨物實行退稅,對境內區外入區的貨物實行分類管理,對商務合作區建設所需的基建物資和運營所需的設備、儀器,符合綜合保稅區入區退稅條件的,可按現行綜合保稅區政策規定退稅。四是區內消費照章征稅。五是便利人員進出。